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監控於電視、網路、廣播電台、平面媒體等播放之食品違規廣告,今年1-6月高雄市自行監控查處及它縣市移入之違規食品廣告共計885件,其中以有線電視451件(51%)最多,網路388件(43.8%)居次,再者為廣播電台42件(4.8%),平面媒體4件(0.4%) ;衛生局說,違規食品廣告均已依食安法處辦。
經統計,高雄市移入案件中常見違規廣告產品型態及廣告內容宣稱前三名分別為「減肥瘦身」、「改善生理功能」及「免疫力改善」等;今年1-6月因食品違規廣告予以行政裁處件數為213件,共計裁處63位廣告刊登行為人或業者,行政裁處金額共計348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聽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瘦了荷包又傷身。
衛生局說,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常見違規食品廣告為宣稱產品具有「減肥瘦身」、「改善生理功能」、「免疫力改善」等功能,上述詞句已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宣稱,已違反食安法第之規定。
值得注意的,隨著網路平台行銷普及化,網路違規食品廣告比例攀升,衛生局分析高市移入案件中272件網路違規廣告中,刊播行為人以個人或網拍業者違規居多,公司或具規模的廠商也佔33.5%。常見違規食品廣告網站以於蝦皮購物網站刊登為大宗,其次分別為臉書、PChome、YAHOO拍賣等。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及網拍個人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以免瘦了荷包也達不到預期效果,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以免延誤治療,危害身體健康,傷荷包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