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申報流向 醫用笑氣下月納管 最重罰2百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鑑於濫用吸食「笑氣」恐造成脊髓神經退化、嚴重受損,食藥署3日表示,自10月起將醫療用笑氣(氧化亞氮)納入藥品追蹤追溯管理,業者須按月回報使用量及流向,違者可重罰新台幣200萬元。
 食藥署表示,目前核准醫療用笑氣(氧化亞氮)共計2張許可證,核准適應症為「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據統計,國內醫用笑氣年用65噸。
 林口長庚兒童神經內科醫師林光麟表示,長期使用笑氣,會影響活性維生素B12的生成,進而影響血液及神經系統功能,造成耳鳴、心智混亂、感覺異常,甚至出現肢體麻痺、尿失禁、腹痛、便秘等脊椎受損症狀,以及出現幻覺、失憶、憂鬱等精神問題,更嚴重者還可能因為缺氧昏迷,成為植物人或導致死亡。
 為掌握醫療用笑氣流向,避免流入非醫療用途,食藥署公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將醫療用笑氣納入追溯或追蹤應申報品項,並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以強化流向監測。
 根據新制,持有該等藥品許可證藥商及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之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份藥品追溯或追蹤資訊,上傳至食藥署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未依規定申報之業者可處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