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影片 教移工認識動保法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最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最高二百萬元罰金。初次入台工作的移工,因文化習慣不同而誤觸法令,最重可能終身不能來台工作,雇主應該怎麼做呢?雇主、仲介可多加運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該網站提供英語、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等四國語言的動物保護法令等宣導影片及資訊。
 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向移工宣導我國法令及適應在台生活,已製作越南等四國語言的「移工職前講習」影片,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衛生健康法令等資訊,雇主可至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下載運用。
來自越南的移工阿文提到,機場入境時的法令講習中,提到台灣有「動物保護法」保障動物的生命,覺得非常特別,後來雇主辦理職前講習時,讓他印象更深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最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最高二百萬元罰金。若是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最高將處新台幣廿五萬元罰鍰。倘若移工朋友在台灣觸法,不僅會受罰而且會失去工作,終身不能再來台灣工作,提醒一定要遵守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