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簡百淞,曾因替人植牙遭判刑確定,他於六年前又再度為病人植牙,卻導致傷口多發炎、化膿,遭人檢舉。二審依違反醫師法判刑二年六月,最高法院認定他犯行明確,二十三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須入監服刑。
今年六月間,衛福部長陳時中前往嘉義縣時,當時一名男子突攔路下跪,向陳時中陳情,自稱當密醫被判刑十年,該名男子就是簡男。
原名簡正煌的簡男(六十歲),僅做過牙醫學徒、沒有合法醫師資格,卻自稱醫師,借牌開設牙醫診所為患者洗牙、拔牙與做假牙,民國九十年被查獲,九十三年被依違反醫師法判刑二年定讞入監。
一0三年十月起,簡男又向牙醫借牌自稱「簡青山醫師」,為患者做根管治療與安裝假牙,後因植牙品質欠佳,引發醫療糾紛屢遭檢舉,一0五年三月間遭警方會同台北市府衛生局人員查獲送辦。
簡男聲稱已取得菲律賓西北大學牙醫博士學位,可在台灣擔任實習醫師,並商請兩名國內合格牙醫擔任他的指導老師,以實習醫師身分看診,符合國內法令要求,否認從事密醫行為。
但法官指出,簡男沒先在我國經教學醫院評鑑通過得提供臨床實作訓練的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並取得「實習期滿成績及格」的資格,且兩名「老師」均否認指導過他,認定他屬密醫行為。
高院指簡男有密醫前科仍不思悔改,再次冒充合格醫師行醫,法治觀念淡薄,依違反醫師法判刑二年六月,沒收犯罪所得六十九萬餘元。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