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檢疫1天起 可申請奔喪探病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日宣布,放寬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之規定;另斯里蘭卡本土群聚病例快速增加,即起調整為中低感染風險國家,而疫情升溫且有擴散風險的馬來西亞則自中低感染風險國家移除。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其於人道考量,放寬隔離或檢疫者奔喪、探視規定,調整為自居家隔離或檢疫的第1天(含)起,無症狀者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地方衛生單位審查符合資格,並安排到自費檢驗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採檢;往返自費檢驗指定院所採檢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於當次檢驗結果確認陰性前,都應搭乘防疫車隊。
 第1~4天採檢者如取得檢驗陰性報告,可於採檢2天內,向地方衛生單位申請安排外出;若為居家隔離或檢疫第5天(含)以後採檢者,則依現行規定,可於取得檢驗陰性報告3天內,向地方衛生單位申請安排外出。若之後仍有外出需求,可再循以上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限1次。
 此外,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陳時中提醒,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探病者需先取得醫院同意才可探視,並應遵循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外出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次數與時間限制,外出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手部衛生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