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酒駕累犯警 2大過免職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針對高雄市六龜警分局茂林分駐所謝姓警員酒駕與自小客車擦撞一案,市長陳其邁震怒,二十七日指示重處。市警局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謝員已多次涉案,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所長高鑽考核監督不周行政責任加重記過二次、分局長李崇偉加重記過一次,其餘考核監督不周人員分別核予記過一次至申誡二次不等。
 案發後,市警局立即將謝員調整至林園分局,所長調整至鳳山分局非主管職務,另謝員於一0一年涉犯公共危險案件遭記一大過懲處,竟再度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六龜分局於月初甫發生一件員警酒駕案件,已加強教育宣導,卻還是發生,言行不檢,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九點規定加重處罰免職。
 警方表示,謝員酒測值達一點二,涉犯公共危險罪,六龜分局已移請橋頭地檢署偵辦。警察局長劉柏良指出,員警只要有酒駕情事,一律從嚴究責,單位主管也須負起責任。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六龜分局員警發生二起酒駕事件,市長陳其邁撂重話記二大過免職,引發討論。陳其邁昨天重申酒駕零容忍,絕不允許員警酒駕破壞全體警察同仁形象,除加強整理紀律,並要求市警局對分局長懲處。
 陳其邁昨天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認為社會大眾對於酒駕深惡痛絕,對於短期內發生連續兩起警察重大違紀事項無法容忍,責請警察局針對酒駕的行政責任及相關懲處,從嚴從速辦理,並要求加強警察同仁的整體紀律。
 六龜分局萬山派出所吳姓前所長六日酒駕發生擦撞車禍;二十三日茂林分駐所員警酒駕自撞,陳其邁得知員警是酒駕累犯,要求記二大過免職。
 陳其邁指出,警察身為執法人員,自己無法以身作則,如何取締酒駕的人?六龜分局十月份發生兩起員警酒駕事件,他完全無法接受,相信市民也無法接受;尤其六龜分局長也實在離譜,他在市政會議要求針對分局長在下午前必須做出行政處分。
 對於員警酒駕重懲,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肯定陳其邁貫徹「酒駕零容忍」的市政治理措施。他表示,該協會上屆在立院酒駕防制修法遊說過程,再三主張軍警公教人員要知法守法、不容酒駕,凡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者應予以重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