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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翹孤輪耍帥 最重罰二萬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騎車耍帥代價不小!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新北市土城區時,因以後輪著地(俗稱「翹孤輪」)的危險方式騎車被檢舉,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是因為路面坑洞,所以才拉起把手,把前輪稍微拉高而已;但經法院勘驗檢舉影片,發現「翹孤輪」違規事證明顯,而且騎士說將前輪「浮空」來閃避路面坑洞、舒緩臀部疼痛為飾卸之詞,因此判這名騎士敗訴。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翹孤輪」於道路上行駛屬危險駕駛行為,最重可處新台幣二萬四千元及吊扣車輛牌照三個月,並須上道安講習及記點處分。
今年一至九月汽機車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違規案件就有三0九件。呼籲機車騎士勿以獨輪或放開雙手等危險駕駛行為騎乘於道路上,稍一不慎即易釀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