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決議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其員工去留引發關注,勞動部表示,中天必須先進行內部調動,否則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十八日指出,從上次NCC召開公聽會時,勞動部就與台北市勞動局向中天說明相關勞動法令權益,但目前台北市還沒收到公司要怎麼處理員工等相關訊息,正在密切了解中。
至於中天新聞台的員工去留問題,黃琦雅表示,中天的事業單位不僅只有新聞台,還有其他部門,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若符合法令要資遣員工,前提是必須先進行內部調動,由於中天這次撤照只是撤新聞台,因此公司依法必須先進行內部調動。
黃琦雅表示,後續若是公司內部沒有缺額,且員工也沒有意願調動,雇主才能進行相關資遣的法定程序。
黃琦雅指出,依據八月份的投保資料顯示,中天電視公司包含新聞台、綜合台等共有七百一十九名員工,而根據中天公司日前在公聽會提供的資料顯示,新聞台部門約有四百多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