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盜砂船法拍3度流標 法務部:當靶船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籍兩艘抽砂船因違法在我海域違法抽取海砂遭我方查扣,但三度拍賣流標,引發立委關注。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二十三日在立院答詢指出,正進行跨部會研議行政沒入,不排除做為國防部的靶船。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就「數罪併罰合併定應執行刑之標準」,邀司法院副祕書長葉麗霞及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中國抽砂船「長鑫36號」、「豐溢9969號」,去年十月在我國澎湖七美外海「台灣灘」經濟海域違法抽取海砂,我國法院首度依專屬經濟海域法宣告沒收,但三度法拍乏人問津,還須負擔停泊費用,引發關注。
 立委周春米質詢指出,檢警查扣違法抽砂船帶回碼頭保全證據,等待沒收、拍賣期間,保管費、清潔費已遠超過地檢署業務費的負荷,且法院沒收、法拍程序繁瑣,曠日費時,法務部如何因應?
 蔡碧仲表示,查扣船隻雖可不待定讞就先行變價拍賣,但現在問題是沒有人要買,為了要避免原船主利用人頭把船買回,對於購買人的資格有所限制。
 蔡碧仲說,政務委員羅秉成日前已召集國防部、法務部、海巡署、漁業署、水利署,跨部會研議採行政沒入,納為國家運用的法規機制,抽砂船沒入後,由政府承受,例如可以做為國防部的靶船。
 立委蔡易餘建議,法務部與漁業署、水利署多溝通,國內很少抽砂船,都是用怪手挖砂,沒入的抽砂船可用於沿岸清淤,未必只有當靶船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