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在醫院實習的護理系學生「美美」無癲癇病史,某天在跟學姊交班時,突然跌在地板上,雙眼上吊、牙關緊閉,四肢呈現僵直抽搐,經急診檢查、抽血、腦部電腦斷層並無異常,她完全不記得自己發生什麼事情,由於只出現過一次癲癇症狀,檢查也正常,醫師並未將她診斷為癲癇。
衛生福利部台南醫院神經科醫師黃虹菱指出,癲癇(epilepsy)是大腦細胞異常放電的一種疾病,會造成反覆癲癇性發作,其診斷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種條件:1.至少兩次非誘發性發作(例如非發燒或睡眠不足等引起)或反射性發作,並且兩次發作間隔24小時以上。2.僅有一次非誘發性發作或反射性發作,但經臨床醫師評估此發作至少有60%的復發機率(60%是擁有兩次非誘發性發作的病人在接下來10年的復發機率)。3.臨床症狀及腦波符合某種癲癇症候群。
黃虹菱說,「美美」只出現過一次癲癇症狀,檢查結果皆無異樣,加上有一個可能誘發因子(她連續一週,每天睡眠不足5小時),因此尚不能診斷為癲癇且不必用抗癲癇藥;若是神經學檢查、電腦斷層或腦波等檢查有異樣,經醫師判斷有高復發機率,才會建議開始用藥。而癲癇用藥的選擇也須因病人本身狀況做調整,例如若為計劃懷孕的年輕女病人,須避免使用懷孕用藥安全分級D或X之藥物,以免導致畸胎等。另外,很多病人會擔心一旦開始用藥就需吃一輩子,其實只要控制得宜,加上超過兩年以上未發作,就可開始慢慢減藥、甚至停藥。
她說,第一次發生癲癇會特別焦慮,但須經詳細檢查後才能判定是否為癲癇,建議就醫接受檢查,並維持良好生活習慣、避免睡眠不足等容易導致復發因子;若有二次復發,須儘早回診評估是否須開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