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成功─典藏瑰寶〉系列十四 執照(紅契)—署福建臺灣府鳳山縣發給之官方執照
鄭成功文物館典藏的「嘉慶十一年(一八0六年)十二月」署福建臺灣府鳳山縣發給、由官方再重新發給新的土地所有權狀文書,紀錄當時海盜蔡牽肆虐臺灣南部民眾後,官府重新發給土地所有權狀證明文書痕跡。 此文物可看到臺南居民因海盜侵擾所造成的家園與財物損失。
嘉慶九年(一八0四年)四月蔡牽對臺南鹿耳門地區進行劫掠,地方官吏無力圍勦海盜,民眾攜家帶眷外逃。官府平定海盜後,除原有繁榮街市被焚,民眾原存放家中的房地及產業所有權資料也都散軼。為保障權益,民眾遂向官府申請土地所有權文書登記,再由官方針對原房地所有權人歷年來繳稅記錄,作為重新申請所有權文書依據。
此土地所有權文書格式原為官方「信票」文書格式,然海盜肆虐後相關土地文書格式用紙缺乏,於是就用「信票」用紙,充當土地所有權狀「執照」來使用,直接用墨書書寫「執照」二字、並將「信票」蓋掉,以達物盡其用效果。
(文:林雪娟整理、圖:臺南市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