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配合鐵路地下化,三日遭第七十一期市地重劃區李姓地主指控迫遷一事,地政局澄清指出,都市計畫公告,重劃程序合法,也依法補償,且行政救濟尚進行中;同時,地政局隨時願意與李姓地主溝通說明,共創雙贏。
地政局指出,市府為配合鐵路地下化重大政策,九十九年三月公告都市計畫,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一0五年三月公告重劃計畫。
九十九年時考量整體道路系統及林森一路三五八巷為無尾巷,寬度狹窄有消防安全疑慮,另外預估重劃後忠孝一路為十米道路車流量較大,為維護交通安全,三五八巷規劃延續六米寬度轉彎接通三四0巷,爰將李姓地主二間房子的其中半間(土地約九點九八坪)劃設為道路用地,並納入七十一期重劃範圍。
李姓地主的半間房屋參與重劃,依法可領取約二三四萬元的地上物補償費,且重劃後配得十米忠孝一路旁約十八點一五坪土地,因增配到最小可建築面積(一間),應繳納差額地價約二五五萬元,依規定可申請分期繳納。土地分配結果及地上物補償,分別於一0七年四月及一0九年六月公告期滿在案。
李姓地主對地上物補償提起訴願,業經今年十一月訴願決定駁回,李姓地主可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另外,區外一間半房屋尚可原地保留,在李姓地主拆除界面整修期間,地政局也可提供中繼宅,妥善安置。
土地交接,共享重劃成果
地政局指出,李姓地主重劃後配得土地條件變佳,臨寬由六米變十米,容積率由三百%提高為六百三十%,建蔽率由五十%提升為六十%;倘李姓地主拆屋期間不便搬遷物品,地政局願意提供協助,目前沒有任何強制拆遷的計畫,且隨時願意與李姓地主溝通說明,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