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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社工回捐條款 明年罰20倍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社會局為杜絕社工薪資回捐或未核實撥付薪資的情事發生,決定委辦違約罰金,自明(一一0)年起加重二十倍,每人每事件罰金一萬元,並鼓勵社工夥伴如遭遇勞動權益受損,應主動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社團法人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遭控要求社工回捐薪資,近年社工回捐薪資超過新台幣百萬元。
高雄市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為強化社工勞動條件,社會局委辦經費自一0六年起全額補助雇主負擔的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一0八年委辦契約明訂「不得有專業人員薪資回捐或未覈實撥付薪資」等情事,違者裁處罰金;近期仍發生有社工薪資回捐情事,除依契約處罰並命令薪資應全數返還社工之外,為杜絕陋習,明年起決定加重委辦違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