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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挨罵吃軟飯 男弒父判囚20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蘇姓男子因工作不順遂,長年無業在家,不滿經常遭父親叨念,及不滿遭斥「吃飲飯」,前年憤而持刀將父親砍死。高雄高分院認定他無悔悟,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加重判刑二十年,最高法院二十一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蘇男(五十六歲)因接手經營父親的事業失敗、且又罹患僵直性脊椎炎、長期失業在家,經常遭八十六歲的父親數落,指責其「吃軟飯」等,案發前幾天還曾要他不要回家。

民國一0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蘇男騎機車回家,與父親在家中客廳中爭吵,隨即亮出一年前就買好的短刀,怒斥「你對我太殘忍」,蘇父雖要他「有話好好說」,但隨即遭砍殺十二刀後倒地。

蘇男犯案後持刀自殘。蘇母在廚房聽見爭吵聲,衝到客廳,發現丈夫已倒臥血泊,兒子的頸、腹部也受傷流血,雖立即報案送醫,但丈夫不治,兒子則撿回一命。

蘇男到案後認罪,但辯稱是因不滿從小到大受到父親不公的對待,犯案用的刀子是一0六年十一月所買,原本是想自我了斷,但後來決定殺父後輕生。

一審橋頭地院認為蘇男平時尊重其父,並非全然不顧養育之情,因長期積怨加上久病厭世而行兇,判刑十七年。二審認為,蘇男不思父親養育之恩,將自己的失敗歸咎父親,犯後未見悔悟,加重改判二十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