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元旦起調漲 縣府呼籲企業應配合修正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最低基本工資月薪勞動部公告,自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已由二萬三千八百元調整至二萬四千元,時薪由一百五十八元調整至一百六十元,嘉義縣政府呼籲,企業應配合修正工資,以免觸法。

嘉義縣政府表示,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凡適用勞動基準法工作者,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發現雇主給付勞工工資低於基本工資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處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嘉義縣政府提醒,服務業、餐飲業等行業,常以按日計酬方式計算勞工薪資,應特別注意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不得低於一百六十元乘以工作時數金額,如有延長工時,則要另外計算加班費。

嘉義縣政府強調,雇主不論以何種名目給付,如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經常性給與,均屬工資需計入工資計算,此外,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也應一併調整;如有勞動法令疑慮,可直接洽詢05-3620123轉8018、8023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