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永豐銀行忠孝分行前理專游朝旭涉嫌挪用前岳母、前妻及客戶等十人的存款,十二年間獲得九千萬元不法所得。台北地檢署二十八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詐欺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游男為取得更多資金增加投資,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至一0五年間向吳姓前岳母及許姓前妻佯稱,以其名義購買基金等理財商品可享手續費或管理費優惠,向兩人詐得一千一百九十萬元。
游男獲得款項後未依約購買基金,而是轉做個人投資且虧損殆盡,為掩飾犯行,他偽造相關損益表,並私蓋永豐銀行圓戳章,取信前岳母及前妻。
一0一年底,游男為臨時調度投資款項,擅自登入前岳母網路銀行帳號,並將帳戶內款項轉出,數日後再將款項轉回。一0五年間,游男取得一名旅美客戶網路銀行權限,也擅轉帳私用。檢方表示,游男還向闕姓等六名客戶推薦申購儲蓄保單等商品,偽造交易傳票,將款項匯到自己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