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二十八日會同保安警察、環保單位循線破獲偷倒事業廢棄物清除業者,四十三歲謝姓、五十三歲賴姓、三十四歲常姓三名男子專挑交通便利、無人看守的閒置土地,三嫌落網後,檢察官各諭知二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指出,謝男、賴男、常男等三人未領有清除廢棄物之許可證,卻由謝男在高市燕巢區及鳥松區等地搜尋無人看守且交通便利的閒置土地,並與業者接洽清除廢棄物事宜,再由賴男與常男駕駛連結車輛,非法清運回收業者所回收且經廢棄的汽車零件,及塑膠混合物、不明沙土等廢棄物隨意棄置。
二十八日查獲三嫌訊後,各諭知二萬元交保,後續將要求被告等人將土地回復原狀,並追究刑責。
橋頭地檢署呼籲,事業廢棄物應委由合法業者處理,非法清除廢棄物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