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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公聽會 內政部表示尊重立院審議 綠委:國旗不應受憲法限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等人一日舉辦修憲公聽會,盼能深化民主、務實修憲;與會立委提到國旗應以法律明定,不受憲法第六條規定的限制,另也舉國外案例,認為沒有什麼國歌不能改的事。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回應,關於國徽國旗的制式及使用,目前已有相關法律規定,是否要在憲法增修條文中做修正,內政部尊重立法院審議。有關國旗部分,目前憲法第六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正常國家文化基金會正策中心與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亭妃、范雲、黃秀芳等人,在立法院共同舉辦「深化民主.務實修憲」公聽會,並邀請學者專家及官員與會。
陳歐珀說,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提到「以統一為前提」,已不合時宜,作為國家根本原則更是違背國家治理現狀和人民長期身分認同。因此,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主張將領土範圍定義在憲法效力所及之處,作為中性的論述,更有利於發展正常對外關係。
關於修改國家象徵部分,范雲認為,這是為了要更符合時宜、更團結,以各國為例,蒙古共和國在一九九一年刪除國歌中關於歌頌共產領袖的文字,而加拿大在二0一八年也修改過國歌,澳洲更在近期修改國歌歌詞,承認原住民歷史。
陳亭妃期盼讓修憲門檻下修到一個合理門檻,也說台灣本來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只因為憲法讓台灣無法邁向正常國家。黃秀芳指出,憲法中不合時宜的部分,希望透過公聽會凝聚出共識,來修出更適合台灣的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