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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赴烏克蘭借腹求子被仲介丟包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男子阿強想生兒育女,找上媒介烏克蘭代理孕母的劉姓夫婦協助,收費230萬餘元,到烏克蘭基輔的ART診所求得一對男雙胞胎。去年返台時,劉男丟包且扣他證件亂索錢。台中衛生局23日表示,烏克蘭代理孕母,疑涉違反人工生殖法規定,該局已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昨天說,該局接獲民眾檢舉媒介烏克蘭代理孕母,內容疑涉違反人工生殖法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且網路內容涉及宣傳醫療廣告,依違反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裁罰15萬元。

阿強(化名)說,他擔心兒子凍死,透過立委張廖萬堅協調外交部人道救援,去年11月底帶兒子返台。

立委張廖萬堅指出,台灣代理孕母仲介違法,衍生收費宛如黑市般無規範的亂象,立法院去年5月一讀通過代理孕母的法律修正案,如順利修法,或可解決亂象。

阿強說,劉男在烏克蘭與大陸男子王勇合作,接待去找代理孕母的台灣人。他想要雙胞胎,以230萬元台幣成交,包括到烏克蘭結婚、代理孕母、往返機票、辦證件與住宿20天等整套流程。

阿強付訂金60萬元,到烏克蘭與當地女子結婚與取精。去年7月付清所有款項,得知代理孕母懷雙胞胎,去年8月隻身到烏克蘭要接回雙胞胎。

他抵達劉男安排的公寓,劉男失聯,數天後在ART診所遇到劉男,劉男忙著招待貴婦,承諾辦雙胞胎台灣護照、買返台機票等事宜,劉男都沒做,還扣留部分證件。

阿強說,滯留期間,王勇提供ART診所收費表,才知道ART的「無限次套餐」收美金4萬5千元(約台幣235萬元),雙胞胎加收2千元美金(約台幣6萬),與劉男宣稱2百萬元台幣(美金7萬元),雙胞胎加收1萬美金(約台幣30萬元)頗有差距。

衛生局表示,依據人工生殖法規定,人工生殖係指利用生殖醫學之協助,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目前人工生殖法所稱受術夫妻,僅限妻能以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

衛生局呼籲,為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權益,目前國內訂有人工生殖法及相關規定,民眾如需實施人工生殖,務必尋求合法人工生殖機構,並與醫師溝通適合的人工生殖方式及胚胎植入數,保護母親與胎兒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