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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網購買家 連千毅判拘役60日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臉書網路直播購物平台「蘭庭精品」之直播主連千毅,因網購退費糾紛與買家郭姓男子爭執,竟對郭男恐嚇,被郭男提告,橋頭地檢署去年七月將連男提起公訴,橋頭地方法院三日依恐嚇罪及累犯判連千毅拘役六十日,得以新台幣一仟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連千毅並未到庭聆判,其委任律師葉銘進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但尊重。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這起網購退費糾紛時,連千毅僅坦承有傳送語音訊息、照片予告訴人,辯稱只是要送告訴人發財金,否認欲對告訴人進行恐嚇。辯護人則為被告辯護以被告所傳送之語音訊息、照片客觀上並無法使人心生畏懼,告訴人亦未因此心生畏懼。而被告於通話內容中兩度稱派「少年仔」前往告訴人住址送發財金,再搭配以其自身與著黑衣之人參與出殯照片之客觀事實,審酌被告之用語「少年仔」並非消費關係下常見之助理、工作人員,而被告平日贈送發財金均是寄送方式發放,卻於該案刻意對告訴人強調要送至告訴人住處,可見被告傳達之訊息、照片內容,客觀上寓有聚集幫派份子前往告訴人住處鬧事算帳實施暴力之意。
橋頭地院指出,被告於訊息中要求告訴人查詢其身分,顯見對於自身身分地位與社會評價有所自信得以造成他人壓力,並具有與幫派份子相抗衡之能力,而有意藉上開語音訊息及照片內容對告訴人施壓,自具有恐嚇告訴人之犯意;而告訴人於案發當日晚間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亦可見其確實心生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