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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領台新銀2.8億 前理專起訴續押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前理專周勵宏利用客戶對他的信任,涉嫌長期侵吞客戶存款,十年來得款二點八億多元,客戶後來發現異狀向銀行查詢,才揭發不法。台北地檢署十二日偵結,依違反銀行法的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嫌,將周男及提供帳卡的胞妹周承蓁、友人黃俊閎等三人起訴。
周男(四十二歲)於案發後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至今,昨日起訴後,建請法院對他重判十年以上。
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後,認定周男涉犯七年以上重罪,金額龐大、有逃亡之虞,曾要求共同被告拒絕提供犯罪資料、拖延調查,更提及脫產事宜,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檢警調查,周男任職台新銀行中和分行財務理專長達十年,長期負責經營VIP級客戶,從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起,藉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的表單上用印或簽名。
周男取得不實資料後,再將帳戶內的存款匯至自己好友等人帳戶,製造資金斷點後才匯回自己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