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先前遭監察院以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寫社論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日確定判處申誡一事,國民黨回應,處以申誡仍是延續卡管的作為,學術形象的傷害已經造成。
國民黨表示,公務人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然而,管中閔一案實則未達處分構成之要件,仍遭放大檢視施以懲戒,即便判處的是申誡薄懲,但仍是民進黨政府拔管不成後,持續卡管的作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於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及國發會主委期間,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並獲取稿費,遭公懲會判決申誡處分。當初的查案監委王幼玲、蔡崇義昨(二)日指出,對於公懲會的判決表示尊重,希望管中閔誠實面對,勿再做出違反法律的錯誤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