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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上襲女臀 性騷男判拘役40天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歲的陳姓男子於一0九年十月上午搭乘自強號列車,行經台南東區路段時,竟趁鄰座女乘客不備,將左手伸到女方座位後方襲臀。女乘客當場驚叫「色狼!」並拍照蒐證,陳男也隨即遭扭送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被依性騷擾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陳四十日拘役。
一0九年十月八日上午,陳男搭乘自強號列車,坐在靠走道座位,列車行經南市東區路段時,陳男趁鄰座女子滑手機不備,將左手伸至女方座位後方撫摸其臀部。女方立即大喊色狼求助並拍照存證,在同車人員協助下,陳男立即被鐵路警察帶回法辦。
陳男在檢警訊問時坦承犯行,表示是因一時衝動才動手襲臀,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陳男任意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造成受害人心理不安全感,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等。認陳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依法判處四十日拘役,易科罰金四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