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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民宅襲胸女主人 男子判6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澎湖縣一名女子在家中全裸走出浴室,驚見男子周志明闖入住家嚇得尖叫,隨即遭推上床,因擔心遭殺害,假裝示好一起洗澡,趁外出用餐時傳訊求援,雖遭襲胸但順利逃脫魔抓。最高法院審理後二十七日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將周男判刑六年定讞。
體重高達百公斤的三十六歲男子周志明,有妨害性自主、竊盜、強盜前科,平時無業。前年行經澎湖馬公市某酒店承租作為宿舍的民宅時,見大門未上鎖便闖入偷走大門鑰匙。
周男持續觀察宿舍人員進出的作息時間,鎖定其中一名小姐,心生歹念。民國一0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六時許,張男開門闖入宿舍,發現二樓一名小姐房門沒鎖,推門闖入,正好撞見全裸走出浴室的被害人。
女子嚇得放聲尖叫,周男擔心事跡敗露,緊掐女子頸部並推倒在床,強行撫摸女子胸部得逞。
被害人為求自保,向周男說「我在酒店上班,你要,我給你」,周男因此鬆手。被害人又說,「你身上髒髒的,先去洗澡」,周男隨即進浴室洗澡。
兩人洗澡過程中,周男不斷猥褻被害人,被害人則冷靜的與周男聊天,卸下他的心防,最後周男態度放軟並向女子道歉,還問「要不要當我女朋友?」女子佯稱肚子餓,周男不疑有他,共同外出用餐,女子趁機向主管求救,經報警後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