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前空服員郭芷嫣提撤銷不當勞動行為訴訟勝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副座艙長郭芷嫣於前年罷工時,於LINE群組發表在機師的餐點中「加料」言論,遭資方解僱。她不服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的申請遭到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郭女提訟有理,二十九日撤銷勞動部駁回的決定。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就調整空服員日支費、航班改善等問題,進行團體協商未果,工會決定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二十日宣告罷工,雙方七月六日簽訂團體協約,並於九日結束罷工。

郭芷嫣被控於同年七月七日於LINE的私人群組「11E. EVA ANGEL」中留言,對立場不同的人「一定電啊」、「不電落跑的電誰」、「(主餐)要被加料的人(指持反對言論的徐姓機師)」等。不料,七月十二日,郭女即遭到解僱。

郭芷嫣不服,依工會法向勞動部申請裁決長榮航空的處分為不當勞動行為,遭到勞動部駁回後,她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法院指出,原裁決的決定,是以長榮航空因郭芷嫣發出的訊息攸關飛航安全,經轉傳成為「公開訊息」後,短期引起大眾及主管機關高度關切,但長榮是為維護商譽及飛安形象,解僱郭芷嫣,卻沒有不當勞動的行為動機,認為不當勞動行為不成立,因此撤銷勞動部駁回的原處分,應由勞動部重新進行准駁。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