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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延後開學假消息 高中生遭罰兩千元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任意散布假訊息可能涉及社維法,若涉及災害防救、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治等議題,也可能遭相關罰則裁處。今年一、二月間台南就分別有兩人因張貼不實訊息分遭台南地院裁罰。
今年一月廿七日,南市一名張姓男子於晚間八時許透過通訊軟體發布「由於疫情的關係,政府決定幫助國民,無條件每個家庭將會提供援助。援助金可高達五萬元,連續三個月」及「一一0年二月一日起,由於疫情的關係,行政院決議,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新台幣一萬元」等假訊息。
警方循線查緝張男到案,張向警方供稱自己收到訊息後點入察看發現是整人訊息,才意圖整人而轉發,然而台南地院認張「明知」該訊息為內容不實的整人訊息,卻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緊張時間,轉載不實訊息,增加社會防疫負擔、影響政府機關運作,有害於公共秩序,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六千元。
無獨有偶,新市一名張姓高中生於二月間透過網路,在臉書公開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及「幹話梗圖專區」等處,張貼「勤指中心緊急通知:開學日延至三月一日」假訊息,警方循線追查張姓高中生到案,張落網坦承犯行,訊後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新市簡易庭審酌認網路錯誤資訊繁多,而張未經查證,就擅自發表於多數人可瀏覽的社團聊天室,具備散布謠言之故意,足以影響公眾安寧,依法裁罰兩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