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管理權在縣府 教部允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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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十日在立法院質詢關切屏東縣唐榮國小新生減班。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答覆,依照地方制度法,國民教育階段的興辦和管理是地方政府的權限,教育部會作適法性的監督。

唐榮國小一八九六年設校,位於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媽祖廟慈鳳宮旁,已有一百二十五年的歷史,學生人數隨著少子女化呈現逐年減少,八年前曾經銳減到八班,經校方及家長努力發展特色天文學校、英語村學校等,目前有十二班。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日前行文要求校方小一新生減為一班二十九人,並逐年減為一個年級一班。教育處的作為,引起家長不滿,認為此舉將讓這所百年學校消失,要求重新評估唐榮國小最適合的發展與走向,部分家長十日北上向立法院陳情此事。

陳椒華質詢時關切唐榮國小新生減班一事。陳椒華指出,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如果學區要劃分及調整,屏東縣政府必須於每年二月底前公告。她質疑,屏東縣政府是在日前才公告相關事宜,顯然並不合乎規定。

對此,潘文忠答覆,關於個案學校,教育部要先深入了解;依照地方制度法,國民教育階段的興辦和管理,是地方政府的權限,教育部會作適法性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