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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區恐衝擊水資源 監委要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全台有近兩千家露營區,合法的不到一成,甚至逾半數違法露營區設置在保護區內,長期產生的汙水恐衝擊水源環境品質。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林盛豐對此極為關切,為瞭解實情,十八日已申請自動調查。

依交通部觀光局一0九年度的統計資料,全台有一千九百八十五家露營區,合法的不到一成,甚至超過半數違法露營區,設置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面積已超過二百四十二公頃,且有不斷擴大之勢,對我國水資源保護恐有相當不良之影響。

監委認為,露營活動產生的汙水,包括排泄物等未經妥善處理,日積月累不斷排入河川溪流內,也有衝擊水源環境品質之虞。

監委表示,水資源問題日益嚴重,守護珍貴的水資源已成永續發展的關鍵,但露營帶動的經濟效益龐大,導致許多業者違法進駐山林設置營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違法露營區面積不斷擴大。

監委質疑,不但衍生水土保持失當、山坡地崩塌、消費糾紛等風險,也違反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自來水法等法令,形成民眾、露營業者、生態環境及政府多輸的局面。

究竟交通部觀光局等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水源保護區內的露營場址設置及露營活動管理,其相關法令規定及後續管制措施為何?對於違規的露營場址,應如何處置、規範?監委認為有追蹤瞭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