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局要求員警配合相關新冠肺防疫措施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全台進行三級警戒,警四分局要求員警應穿戴口罩等裝備,因應交通事故處理及其他勤務需求,避免員警執勤遭感染隔離。

警四分局指出,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時,在當事人仍未送醫且狀況許可下,應於事故現場主動實施酒精試測及製作訪談紀錄;若當事人表明提告,則告知其應於告訴期限六個月內完成筆錄製作,降低員警進入醫院執勤所生染疫風險。

另為避免員警執勤遭感染隔離,警四分局要求員警應確實穿戴口罩、手套、護目鏡及防護衣等防疫裝備,因應交通事故處理及其他勤務需求;且防疫期間,進出醫院時,按標準處理流程,力求防疫無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