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代購服務標榜無須親赴海外,就可網路下單買到喜愛的商品。疫情蔓延年餘,搭機出國更加遙不可及,代購超夯但糾紛也多。不肖業者以海外代購為由,拒絕消費者退貨。問題是部分業者在商品介紹、交易過程中,並未事先提及代購,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消基會建議消保處,針對網路賣家進行管理、抽查並開罰。
消基會認為,時下流行的代購服務,已成業者躲避七天鑑賞期利器,嚴重損害消費權益。消費者若需網路代購服務,建議要求業者提供海外購買憑證。若業者無法舉證,則應要求比照一般網路零售業者,給予七天鑑賞期。在代購網站訂購商品前,應留意購買條款與收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