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萍珊∕學甲報導
防疫期間還隨意擺攤群聚!學甲公有市場外九日傍晚,出現攤商擺攤,且有民眾群眾,學甲警分局獲報到場,發現有五家攤商違法設攤,其中有一家未採實聯制,分別依相關規定懲處。
儘管三申五令防疫警戒期間須遵守相關規定,但學甲仍有攤商擺攤群聚,學甲警方前往處理時,發現五家攤商未經許可在道路擺攤,員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予以告發,並責令攤商即時收攤;另針對其中一家攤商未落實實聯制部分,予以填具稽查紀錄表後,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移由市府衛生局裁罰。
學甲警分局長翁誌宏表示,市場內與周圍的攤商都必須落實實聯制,設置QR Code供民眾掃描;若流動攤販不遵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占用道路開罰一千二百元到二千四百元,另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由於疫情嚴峻,籲請攤商務必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若有違反各項防疫規定,警方將強力稽查,以防疫情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