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三級警戒啟動後,為免疫情傳播,法院陸續啟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台灣高等法院統計,至今使用視訊開庭的民事庭共一百八十一件,刑事庭共七十件,民事庭法官滿意度極佳或佳者則高達七成三。
高院指出,五月十五日雙北升級為三級警戒後,法院陸續採用視訊開庭,至六月二十三日止,共計二百五十一件以視訊開庭,包括民事庭一百八十一件,刑事庭七十件,並於六月七日至十八日,進行法官對視訊開庭的滿意度調查。刑事庭部分因樣本較少,無法分析成效。
高院以民事庭數據分析,統計開庭感受程度,感受極佳者有百分之八點一,感受佳者有六十四點九,感受普通者有十八點九,感受差者有八點一。
另外,影響視訊開庭的因素,包括當事人使用設備的上網速率低、操作不熟練、多人同時說明、機關的網路頻寬瞬間使用量過大、說話太快等。
高院指出,就調查結果觀察,使用過視訊開庭的民事庭法官滿意度極佳或佳者,高達七成三,且高院有使用視訊開庭經驗的庭長、法官也表示,若視訊遠端設備充足,操作熟悉,程序即可流暢進行,也可節省當事人、律師往返交通勞力、費用。
高院也表示,為改進視訊開庭,已展開操作人員教育訓練,以熟悉視訊軟體的操作,籲請庭長、法官更明確指揮訴訟,促使開庭關係人依序發言,並減慢說話速度。在降低主要干擾因素後,可預見此開庭模式,將為疫情警戒期間內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