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規範新北市淡水竹圍地區建築物的天際線高度,市府城鄉局辦理「變更淡水(竹圍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天際線高度管制)」案,七月一日公告實施;透過公開明確的自然天際線高度,以維護當地自然景觀,並兼顧山坡地建築物安全。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明定淡水竹圍地區各街廓建築物天際線高度,明確開發建築高度(海拔高度),不僅提供開發商及建築規劃單位明確的資訊,亦有助精進都市設計審議效能。
城鄉局指出,「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位於淡水河出海口及大屯山間,一00年一月大屯山納入天際線管制規定,在開發建築時保留大屯山的自然天際線二十%高度不受遮蔽,但實施以來,因繪製山脊線高度斷面圖易產生誤差,判斷建築物高度是否影響公共景觀的標準不一,導致無法明確檢討建築可開發的量體。
因此城鄉局全面以地形資料進行數值分析,計算出各街廓容許可建築高度進行管制,避免因分析操作判讀誤差,衍生可建築高度認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