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等要求儘速制定法源 立委多人提案待審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中選會公布八二八四大公投延期後,包含國民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等在野黨均要求儘速推動不在籍投票,且為儘速制定不在籍投票法源,除中選會送至行政院審查的版本外,包含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溫玉霞,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等,也各自提出修法版本送立院待審。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已由行政院審查中,未來立法院如果通過,中選會就會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來執行。
根據中選會版本草案,不在籍投票初步規劃採申請制,有投票權人都納入適用,自中選會發布受理申請全國性公投移轉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六十日止,向戶籍地選委會提出申請於外縣市投票。投票方式為,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以維護投票秘密。
不過,為儘速制定不在籍投票法源,除中選會送至行政院審查的版本外,包含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溫玉霞,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等,也各自提出不在籍投票修法版本,均經立院一讀待審。
據立法院資料庫顯示,早在第五屆立法院時就有立委針對不在籍投票議題提案,而歷屆也都有立委提案;本屆立院對不在籍投票的法源提案計有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洪孟楷、鄭麗文、鄭天財、孔文吉及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等朝野立委,均分別提案修正選罷法及公投法,納入不在籍投票;而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溫玉霞更是提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均經立法院院會一讀,待委員會排審。
其中,林為洲版本的草案設定,因不在籍投票制度尚未普及,不宜推動通訊投票及電子(網路)投票,應以實體投票方式優先推動,包含移轉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提早投票等方式。
溫玉霞版本草案則將秘密通訊投票納入,對象為境外國民符合資格的選舉人或公民投票權人。申請時間為選舉公告日起七天內,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雙掛號送達戶籍所在地的選委會,申請不在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