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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肚凌虐女兒 父判2年4月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徐姓夫妻對於先天智能不足的次女有所嫌棄,對其照料有差別待遇,致其五歲體重仍不到九公斤,骨折也不帶她就醫,甚至多次體罰。二審依家暴妨害幼童發育罪,將徐男判刑二年四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至於徐妻一審判刑一年四月,二審考量她已認罪,維持原刑度,但給予她緩刑三年,親職教育輔導三十小時、認知教育十小時,她未提上訴已於二審確定。

判決指出,民國一0六年六月間,當時年僅五歲的女童因肚子疼痛,被帶到醫院治療,醫師查覺她的外觀明顯嚴重營養不良,身高僅八十一公分、體重八點八公斤。

經檢查確認女童胃部破裂,女童母親聲稱女兒摔落樓梯,後來改稱丈夫不慎跌到壓到女兒。醫師研判疑為虐童案件,通報社工處理。醫院對女童進行全身X光檢查,發現左大腿骨、左小腿、右手臂有多處骨折舊傷,均未經過治療,也不曾有過就醫紀錄,任其自行癒合,以致她有長短腳。

同年八月女童出院回家後,徐男夫婦為出門購物,竟將女兒雙手往上伸直綁在衣櫃門把,令其赤裸罰站。一週後社工前往訪視,發現女童左額頭傷口化膿,將她緊急安置。

檢方調查,徐姓夫婦育有長女、次女、么子,對次女偏心飲食,以致嚴重營養不良。女童還供稱,當初胃破裂是因「爸爸用腳踩在我肚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