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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12條路段部分路邊停車位 8月起收費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交通局宣布,淡水區、林口區、板橋區與汐止區等四區、十二條路段共三七0格路邊公有停車位將自八月二日起納入停車收費管理,呼籲市民防疫新生活,多利用行動支付繳納路邊停車費,安全不解封。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淡水、板橋、林口、汐止等十二條路段的汽車停車格原提供民眾免費停車,卻衍生停車位遭久停占用,為讓公有停車位公平共享,提升停車格位使用周轉率,交通局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後決定轉型收費管理,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許芫綺並指出,收費時間均為平日的周一至周五,惟因應各路段交通流量及民眾停車需求的差異,收費時段和方式有所區別,分別是淡水區新市一路一段二八一巷與三三一巷、新市三路二段、新市五路三段、崁頂二路、義山路一段一六三巷、濱海路一段一一一巷及沙崙路一段一四五巷,收費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採計次收費(四小時開單一次),每次三十元。
板橋區文化路一段四六巷與汐止區芳園街收費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五二六巷收費時間為上午八時至晚間六時,上述均採半小時計時收費,每半小時十元;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收費時間為上午九時至晚間六時,採計次收費,每次六十元。
許芫綺說,交通局將持續檢討路邊公有免費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停車收費除有專人按時巡查,如遇無牌或廢棄車輛,均立即通報環保局或監理機關處理,避免車輛長期占用,提供市民公平分享使用公有停車位,同時改善停車秩序及環境髒亂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