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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連吞4紅單 重罰2300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富邦金旗下子公司十九日連吞四張金管會紅單。金管會針對北富銀洗錢防制缺失開罰二百萬元,再對北富銀、富邦產違反保險法罰一千五百萬元、富邦人壽藝術品購置和管理作業缺失再罰六百萬元,合計吃下二千三百萬元大罰單。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金管會辦理北富銀專案檢查,發現北富銀在辦理保代業務有缺失,處北富銀限期一個月改正並開罰九百萬元、停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一個月;對承保的富邦產險核處罰鍰六百萬元,並要求北富銀應退還因超收保費所生佣酬。
金管會發現,北富銀一0八年十二月至一0九年三月招攬投資型保單,客戶皆授權以信用卡扣繳保費,再以北富銀貸款繳交信用卡費,北富銀貸款轉介人和保險業務員為同一人,卻未於業務員報告書正確填寫保費來源,未落實執行KYC程序。林志憲指出,北富銀對業務員報告書未落實審查,限期一個月改正,併處罰鍰三百萬元,並停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一個月,要在北富銀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能重新辦理。
其次,北富銀自九十七年起辦理住火險業務,均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為建築物本體的百分之四十五,導致保費增加,北富銀卻未妥適向要保人說明並取得要保人同意,違反法令規範且損及消費者權益,因此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核處六百萬元。針對富邦產險核保時未發現要保人未於要保書勾選裝潢增額約定比例,即同意承保,逕自以裝潢增額比例百分之四十五計算保費,依保險法核處罰鍰六百萬元。
金管會針對富邦金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富邦人壽購買高價藝術品的購置與管理作業、董事長國外出差有搭乘包機費用核銷作業有缺失,依保險法重罰六百萬元,並要求富邦人壽提報改善計畫。
此外,金管會先前接獲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遭檢舉授信案,程耀輝涉及透過境外公司收下一家易恒健康公司大股東一百萬人民幣匯款,但經過專案金檢,依現有事證尚難認定檢舉內容,不過檢查發現北富銀總行未落實洗錢防制,因此依銀行法開罰二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