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對元大人壽辦理專案查核,發現元大人壽尚未完成保單銷售前程序,就預售投資型保單,二十六日宣布重罰五百四十萬元並處糾正,且四張違規保單須停售;另元大保經、元大銀行連帶遭核處限期改正,各自吞下罰鍰一百八十萬元。
日前元大人壽銷售投資型保單惹議,金管會對元大人壽辦理專案查核後,認定元大人壽銷售投資型保單有缺失,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宣布重罰元大人壽五百四十萬元並處糾正,另連帶處罰元大保經、元大銀行招攬缺失,分別限期一個月改正併處罰鍰一百八十萬元。
張玉煇說,經過調查,元大人壽還沒完成保單銷售前程序即提供商品文件給通路,且有通路預先向客戶說明並進行招攬銷售,即有銷售偷跑情形。
金管會除了處以罰鍰之外,自金管會裁處書送達隔日起,命令元大人壽停售此案相關的四張投資型保單,並且要求元大人壽依比例原則,追究失職主管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