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星聚點KTV復興館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負擔每月四百三十一萬元的高額租金,對房東提起減少租金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認為,難以認定原租金已「超過契約原有效果足以承受的風險範圍」,二日判決星聚點敗訴。
星聚點主張,復興館租約從民國九十八年至一一三年為止,每月租金四百三十一萬元,至今十二年來已支付六億元租金、從未施欠租金,卻因疫情影響業績,已無力負擔租金,但向房東葛瑪蘭興業要求降租卻遭拒。
星聚點表示,其他分店包括旗艦店、板橋店的房東皆同意調整租金,即使是已經結束營業的西門店,房東在停業前也願減租五至七成,因此提訟請求噶瑪蘭興業公司調降七成租金為一百二十九萬餘元。
噶瑪蘭興業答辯指出,星聚點承租已超過十年,租賃期間內不調整租金,是租約條款;新冠肺炎雖是新發現病毒,但有傳染力的流行性病毒幾乎每年都會發生,並非「無法預期之事」。
且政府也提供企業紓困、補助勞工薪資等方案,使星聚點營業成本大為降低,但星聚點卻要求長期調降七成租金,令人難以信服;且公司已同意星聚點暫緩繳交一成五的租金已是最大誠意。
法院指出,星聚點只能證明疫情期間營收短收,但短收原因眾多,是承租人應該承擔的風險。不能只以疫情對社會廣泛影響,就依星聚點主張短期營收減少,認定租金已超過契約足以承受的風險範圍,判星聚點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