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清理條例 政院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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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三日通過「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修法主要為配合清理實務作業需要,修正重點包括增加代為標售次數增為三次,土地權利人得申請發還已登記為國有的土地,並放寬「神明會」、寺廟土地申報清理規定,可加速清理作業,更加保障民眾權益,促進土地利用。

內政部指出,自九十七年起推動地籍清理工作,已協助民眾完成十二萬餘筆土地清理,總值約七百一十九億元;另提醒仍未提出申請登記的權利人,儘速向縣市政府申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