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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 立院付委審查
記者陳建興/綜合報導
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台灣防安全,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特別預算上限為二千四百億元「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會二十四日處理報告事項,將此案交付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行政院會十六日拍板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特別預算上限為二千四百億元,為期五年。國防部當時說明,條例所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的項目,包含岸置反艦飛彈系統、野戰防空系統、陸基防空系統、無人攻擊載具系統、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海軍高效能艦艇、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
國防部表示,新訂條例主要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台灣防安全,亟須於短時間籌獲發展成熟及可快速如期量產的武器裝備,建構可恃戰力,確保國家安全,因此制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立法院會昨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場立委並無異議,因此將行政院所提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交付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