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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府爆特權疫苗 查無違失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衛生局某科長遭檢舉,利用特權幫女兒和未來女婿打莫德納疫苗殘劑;衛生局長黃明恩表示,過程都符合程序,沒有不符規定之處;該科長指出,依程序登記無不法,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台東縣衛生局某科長遭人舉報,在七月間利用特權給女兒和未婚夫打莫德納疫苗殘劑,遭檢調及政風調查。
該科長表示,如要使用特權,早在第一劑時就想辦法給女兒施打了,何必要依程序排隊登記施打快過期的殘劑,「只因我是衛生局科長身分,所以女兒就不能打殘劑嗎」,實在不能理解爆料者的心態,對她和女兒都很不公平。
她說,七月十六日女兒和未婚夫從北部返家,得知台東縣還有殘劑可以打,就前往台東馬偕醫院登記,現場還有其他人登記施打,當時也是聽從醫護人員安排接種疫苗,哪來的更改名單特權插隊。
被舉報後檢調和政風都有來查,也約談相關醫護人員,並沒有查到相關違失情形,一旦結案,她為捍衛自己的清白和名譽,對爆料者的不實指控,將提出誣告及妨害名譽告訴。
黃明恩表示,科長的女兒和未婚夫施打莫德納殘劑,過程都合乎程序,並無不妥之處,將尊重檢調和政風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