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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論文案外案 彭文正自訴案北院開庭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台北地院更一審由前審同一名法官張詠惠承審,彭要求張自行迴避遭拒。彭因此另案提起民事告訴,對張求償二百萬元及登報道歉,北院四日首度開庭。

彭文正對蔡總統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北院法官張詠惠認為彭提告顯無理由,一審判彭敗訴。高院發回後,北院更一審再度由張承審,今年四月中開庭時,彭當庭要求張迴避,但張認為彭未依法提出聲請而拒絕,彭為此對張提訟求償。

彭文正的律師指出,張詠惠的實體判決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導致彭浪費時間、精力提起上訴,才獲高院判決廢棄發回而保障審級利益。且張在論文案未開庭,也沒有給彭舉證機會,導致彭花律師費與時間上訴高院,受財產及非財產上的損害。

彭的律師表示,張詠惠在審論文案時,未等蔡英文答辯就先一步做出判決,也未依民事訴訟規定行使闡明權,顯然捨法條明文規定於不顧,具違法故意。

此外,依北院去年一月十五日關於論文案的新聞稿可知,張在新聞稿發布前,刻意提供判決底稿、摘錄給上級長官,以供媒體報導使用,可認張具主觀惡意。除提民事求償,也已自訴張刑事妨害名譽、偽造文書等罪嫌。

張詠惠的律師指出,張雖未在判決書中逐字記載彭文正在論文案的主張,但已依法官職權節錄要旨,並依心證做出判決,且該案判決全文,並無任何不雅或詆毀彭的字詞,否認有侵害彭的名譽權。

在訴訟權方面,張在論文案獲高院廢棄發回後已獲得保障,而訴訟所花費的金錢並非訴訟保障的範圍,因此請求駁回彭的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