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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藉口給泰迪熊 侵入前女友住宅痛毆再性侵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藉口要送泰迪熊布偶給前女友,趁機進入她的住處,在要求發生性關係遭拒後,竟暴怒毆打前女友,再予以性侵得逞。士林地院痛批陳男行為,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八月,傷害、侵入住宅部分各判刑三月、拘役二十日,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民國一0九年八月六日晚間七時許,陳男登門藉口要送布偶給前女友,獲准入門後就要求前女友為他洗澡及發生性行為。前女友不但拒絕,還要求陳男還款五萬元,兩人因此發生衝突。

陳男掐住前女友頸部,隨即出手毆打。過程中,陳男打電話給前女友的現任男友,被害女子趁機呼救,但隨後被帶到陳男的車上性侵得逞。

陳男到案後僅承認侵入住宅,否認其他指控,供稱只是跟前女友聊天,之後很自然的發生性關係,且手受傷,不可能打人。

法院指出,被害人對於受害時間、地點及如何受害,從警詢、偵查到審理期間,均明確證述,又有診斷書與傷勢照片,認定陳男確實犯罪,審酌他否認性侵、傷害,依法判他有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