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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連假警一分局實施酒駕取締勤務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國慶連假開始,加上疫情趨緩,警一分局於連假開始前的八日晚上執行酒駕取締,共計取締三件,其中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二件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一件一人。
警一分局指出,適逢雙十國慶連續假期及疫情趨緩,民眾餐敘活動及歡聚機會增加,時有飲酒助興情形,為貫徹酒駕零容忍的共識,國慶連假期間交通執法不打烊,針對東區易發生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段,規畫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
警一分局提醒民眾,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除依法開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移送,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五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最重可罰十二萬元,酒駕拒測為十八萬元,如果五年內有拒測累犯的情形,也依次加重十八萬元,另外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自行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希望民眾不要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