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高雄市地政局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攜手市府消保官、工務局及南區國稅局前往預售屋銷售建案現場進行稽查,查核重點包括預售屋銷售備查及購屋預約單(紅單)之銷售、廣告內容刊登及資訊揭露情形、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是否符合中央規定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另外就現場代銷業者執業狀況、樣品屋及銷售中心是否合法使用。
地政局長陳冠福表示,這次聯合稽查發現有銷售中心未申請變更使用、代銷業者未備查委託代銷契約及分設營業處所、銷售營業員未辦理到職備查等缺失,如有涉及違規將會交由相關單位依法令處理。
陳局長特別提醒業者,預售屋新制於今年七月開始上路,相關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符合中央規定的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如經稽查發現未報請備查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