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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玉腿照PO臉書 減肥診所經理判4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顏姓女子因不滿南市某醫美診所減肥療程效果,去年透過臉書社群爆料。該診所經理黃女見狀主動出面回應,並於社團上傳顏女術前術後的大腿比對照片,欲證明治療效果。未料此舉已洩漏顏女個人資料,顏事後也對黃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處黃有期徒刑四月。
一0九年四月間,顏女因對南市某醫美診所提供的減肥療程效果不滿意,透過通訊軟體向黃姓經理表示希望診所退費,黃姓經理事後也將顏女治療前後的大腿照片傳予顏女,欲證明診所療程卻有效果,但不為顏所接受。顏女向黃表示將透過網路爆料公開,黃姓經理也表明將出面回應為診所自清。
顏女透過台南爆料社團貼文指稱,該醫美診所療程效果有限且不願退款,稱自己治療後是自身靠調整飲食瘦身。對此,黃姓經理也透過臉書回應,並上傳顏女治療前後僅穿著內褲拍攝之大腿對比照片。顏女認黃洩漏其個資,事後也依個資法及刑法洩漏業務秘密罪向黃姓經理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