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汙染農地復耕 須做土壤監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環保署日前宣布,累計逾千公頃列管受汙染農地,年底整治完成,可耕作或種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十五日表示,還要做土壤監測,希望以做農業生產為主,須符合衛福部相關標準規定。

因發展綠能、穩定糧食安全都是重要議題,上述整治完成解列的原受汙染農地,未來做何用途受關注。陳吉仲說,「還是以做農業生產為主」,但是解列後要請農委會進行土壤檢測,根據測完的結果及樣態,站在安全角度,沒問題、符合衛福部相關標準,才考慮下一步。

環保署十二日舉行「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管理會二十年紀實發表會」,環保署長張子敬說,累計列管受汙染農地約一千一百九十六公頃,已改善一千一百零八公頃,年底將全數整治完成。

針對整治完成解列的農地,土汙基管會幕僚說明,是恢復到可以耕作的狀態,例如彰化地區解列後約百分之六十農地重新耕作,也可以做其他農用或農舍等用途,或是根據農委會相關容許辦法規定,百分之七十種電、百分之三十做為緩衝地帶(與鄰接地、住戶保持距離),收益比耕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