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槍殺殯葬同業和解被拒 二審仍判無期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殯葬業者郭士頤與同業方姓男子在工作上有嫌隙,在台南市立殯儀館以行刑式槍殺方男,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期間,郭男坦承全部犯罪且提出賠償方案試著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遭拒,最後仍被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死者方男因承攬郭士頤外祖母的喪禮事宜,兩人起紛爭,二0二0年十月六日中午兩人在台南市立殯儀館相遇後爭吵,郭憤而返家攜帶槍彈,駕車搭載王姓友人重返現場,郭男持槍、王男則持角鐵下車找方男理論,當時方妻也在場。雙方一言不合,郭男拿出槍頂住方男頭部擊發一槍,子彈貫穿頭部倒地,郭、王兩人隨即駕車離去,方男經送醫急救腦死並於十二月九日宣告不治。

郭士頤和他的辯護人均稱,原審判決過重,因與方男有恩怨且遭對方打壓工作,因為一時情緒失控,並非事先預謀計畫,事後深感後悔,之前想與被害人家屬和解遭拒,仍願盡最大努力尋求和解。郭男說,可由母親先行給付一百萬元;經通知死者家屬,對於賠償數額無法達成共識,且死者家屬也不希望連累郭母出面賠償,最後未接受調解。

合議庭認為,郭男行為過於冷酷殘忍,事後勞煩郭母動用自己的退休金賠償,站在被害人家屬的立場,無法接受是可以理解,郭男雖嘗試提出和解方案,但仍無法達到調降其刑度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