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拔豬毛 業者遭判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豬頭皮除毛代工廠,被控於四年多前以瀝青拔豬毛,士林地院認為,業者的作法使有害人體健康物質殘留在豬頭皮,共獲取二百四十萬元不法利益,十五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王姓負責人、王妻、翁姓員工三人,判刑一年六月至十月。

判決指出,王男夫婦在八里設立未登記的豬頭皮工廠,並僱用翁男為員工,民國一0六年至一0七年間,用每顆九百元的價格購買瀝青,指示翁男從萬華區環南市場、三重區攤商,以每片二十至二十五元購買豬頭皮,到加工廠加工除毛。

王男等人加熱瀝青後,以融化的瀝青披覆豬頭皮,放置冷卻後再持刀、瓦斯噴槍去除殘毛及瀝青,最後以脫毛機去除剩餘物質,事後再出貨給攤商、販售給消費者,每月平均賺取二十萬元。